关于切实做好县级政府权责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扶贫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温泉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权责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扶贫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平政办发电〔2015〕25号)、《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泾政办发〔2015〕58号),为切实做好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扶贫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安排
(一)便民服务事项审核时间为7月26日至7月30日,由县公管办负责审核,9月底前在政务服务网加载发布。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扶贫清单分别由县财政局、扶贫办负责梳理审核,9月底前在政务服务网加载发布。
(三)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审核时间为8月17日至9月21日,技术性审核由县编办负责,合法性审核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10月底前在政务服务网加载发布。
1、合法性审核时间安排
8月17日至9月21日,由各部门提交县法制办进行审核。
2、技术性审核时间安排
8月17日:政府办、大云办、人武部弹药库、地震局、纪念馆、石油办、工业园区、林业局、卫计局、审计局、执法局、公管办。
8月24日:发改局、物价局、粮食局、工信局、安监局、科技局、商务局、中小企业局、文广局、旅游局、扶贫办、监察局。
8月31日: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统计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民宗局。
9月7日: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办、交通局、运管局、水务局、水保局、农牧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农机局、供销联社。
9月14日:街道办、荔堡镇、红河乡、丰台镇、玉都镇、党原镇、王村镇、城关镇。
9月21日:汭丰乡、罗汉洞乡、泾明乡、窑店镇、飞云镇、高平镇、太平乡、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
二、工作要求
一要紧扣时间节点。审核工作是保证三张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完整、准确、规范、合法的关键环节,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尽快上报初稿,安排时间为最后上报期限和集中审核时间,各单位应当加快进度,提前上报,避免造成工作延误。每天审核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集中审核地点,便民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审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扶贫清单分别在财政局预算股和扶贫办审核,权责清单在县编办集中审核。
二要认真修改完善。审核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做好报送、修改完善工作,审核不合格的要及时按要求修改完善本部门三张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并在第二天完成修改上报工作。每个部门报送权责清单的同时要对本部门权责事项进行统计汇总,提交权责事项统计汇总表(见附件1)。
三要严格程序标准。此项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涉及法律法规多,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编制,所用法律条文要明确法律法规名称和条款。权责清单格式要严格按照省市公布的权责清单样式编制,表格统一为EXCEL格式,事项名称要与省市保持一致。各部门权责清单通过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按要求报送县编办进行技术性审核,审核通过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权责清单审定稿(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及审核意见表(附表2),县编办统一汇总上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