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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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的部署和安排,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泾川县编办进行为期2个月左右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泾川县编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市委十二条和县委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被巡察单位在公务外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津贴补贴、礼品礼金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不予受理,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受理并认真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在泾川县编办巡察期间,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联系信箱:设在本单位;
二、电子邮箱:jcxwd3xcz@163.com;
三、值班电话:18409338853,接受手机短信举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四、接受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中共泾川县委第三巡察组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