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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证书使用效用 提升登记管理水平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8-13 】 【选择字号:

提高证书使用效用 提升登记管理水平

----浅淡如何加强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实际效用

泾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贾宏权 

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对事业单位依法实施登记,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确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规范事业单位行为的制度保障。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证”,也是其开展业务活动和社会活动的“通行证”。提高法人证书的使用效用,形成用证、查证、验证的氛围,对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如何提高法人证书的使用效用,成为摆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面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查验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中央编办等15部委《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只有人行、质监、工商等部门比较重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查验工作,其他部门在相关业务工作中均不够重视法人证书查验工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遍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查验工作的认识不高,认为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一样,都是国家的,行政机关不需要注册登记,事业单位也一样,因而查验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没有多大意义。二是由于事业单位受主管部门牵制较大,许多事业单位还不能独立对外开展社会活动,没有参与竞争,没有感受到法人证书的作用。三是有的部门仍然没有把查验法人证书纳入法定工作程序,对事业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要求不严,也有的部门将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视为负担,给事业单位造成了“登不登记一个样”的错觉。

2、法人证书查验工作操作上很不规范。开展了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工作的相关部门在操作上也很不规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验主义作风。明知道有查验法人证书的要求,但把要求置之脑后,凭经验和印象给人办事,常说的一句话“自已在这个岗位上干了很多年,那些单位是不是法人心里很清楚”。二是查验程序形同虚设。有的部门是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有的部门是要求在相关的表格中填写法人证书的号码和有关内容,但实际上提不提供、填不填写都无所谓。三是滥竽充数,敷衍了事。有的部门要求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件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他们认为有代码证就应是法人机构;有些部门查验事业单位的身份主要是看有没有编委的批文,有批文就认可;还有个别部门要求提交事业单位的身份材料就是由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提交的材料比较随意。

3、法人证书查验工作缺乏监督和管理。一是《条例》对事业单位违规处罚规定较少,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仅限于年度检查一种手段,处罚方式也只有“警告”和“撤销登记”两种,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事业单位都承担着社会服务等公益职能,登记管理机关无法也不可能停止其业务活动。二是涉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的部门有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国税、地税、工商、技术监督、国土资源等垂直管理部门,还有一部分县管部门,他们以各自部门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为准,在法人证书查验工作上没有统一的要求和标准,操作的随意性很强。三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大多数是参管单位,由于人员力量较薄弱、往往只忙于应付日常的登记发证和年度检查工作,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管泛力。

二、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的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搞高社会共识。在实际工作中,登记人员常常受到这样的责问和质疑,“我们办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好象没有什么作用?”,“事业单位是编委批文设立的,查验证书有什么意义呢?”, 既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一种依法行政行为,就需要提高对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首先,要明确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随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出台,事业单位法人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事业单位组织。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就依法受法律保护。《民法通则》也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其次,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发动,搞高社会共识。一是建立并落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定期培训制度”,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学习,使法定代表人由了解法规政策条款转变为主动申报登记和年检的自觉行为。二是要加快登记管理队伍人才智力建设,充实和壮大执法监管队伍,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是行政执法行为,需要有一批熟悉法律知识、熟悉经济知识和能钻研政策理论的人才充实到登记管理队伍中来,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能顺利开展。三是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深度宣传,让《条例》精神贯穿到基层、深入到人心。

2、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建立监督制约管理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养成查证用证的习惯,不能“有证无证一样办”。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15部委《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精神,事业单位在申办车船牌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刻制印章,办理土地、房产登记,开立银行帐户等相关事宜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出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理相关手续。各级各部门在办理涉及事业单位的有关业务时,应主动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限内的方予受理,使之形成跟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一样的使用效用。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合制约措施,例如对已撤销的事业单位,未完成清算工作前,财政部门不予办理国有资产转移,人事部门不予办理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分流和调动手续,劳动保障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责任人社会保险事宜等,强化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互相促进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监督,要以事业单位年检为重要手段,深入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从严审核事业单位提交的年检报告,提高年检质量,确立“法人证书”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国家和省、市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对不查验证书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因未查验证书而出现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应予以查处,在全社会形成查证用证的良好氛围。

3、 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一是要积极推行政事、事企分开,明晰产权,赋予事业单位法人真正自主权。我国的事业单位大都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大都是行政机关的附属,基本没有赋予其自主权,影响到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成效。要通过政事、事企分开,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将经营性职能转为企业,凸显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服务性职能。二是要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在立法和制度建设上相对于企业法人登记还有许多不完善不严密的地方,也是造成事业单位法人实效性不大的原因之一。要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参与法人登记的资格和条件,要将真正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登记起来,将不具备法人资格条件的事业单位拒之门外,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现象。三是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的相关优惠政策,促进事业单位自我发展。事业单位所具有的公益性和服务性是区别于企业和社团的显著标志,因此,对于事业单位法人在信贷、财政、税收等方面应有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以支撑其发挥公益和服务的作用,让事业单位认识到办证是有用的,真正发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