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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委编办“三定”规定制定工作顺利完成

【来源: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19-04-12 】 【选择字号:

为有效推进完成泾川县机构改革后期工作,泾川县委编办通过严把四个环节,确保“三定”规定制定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早安排。为确保各部门制定“三定”规定时有章可循,县委编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涉改部门单位“三定”工作的通知》,对制定“三定”规定的范围、职责、内设机构的设立、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报批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召开全县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培训会,对涉改的37家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培训,特别是在“三定”规定制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二是划分细。为确保“三定”工作有条不紊按时推进,县委编办成立4个审核小组,分组负责、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对各部门“三定”规定的主要职责、职能的划转、内设机构的设置等重点方面进行指导和解惑,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制定“三定”规定。

三是要求高。做到“与市同步”,参照市级部门“三定”规定关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的设置情况,做到上下衔接,科学合理;做到“与职同步”,要与部门职责对应,不能遗漏或增加。股室的命名要体现出其承担的职能;做到“与编同步”,根据编制的实际配置,在确保不出现一人股室的情况下,合理设置股室数。

四是审核严。为确保职能调整无缝对接、不出遗漏,县委编办在审核各部门“三定”规定过程中,要求划出、划入的职责要在“三定”规定中一一对应,确保不遗漏,不出错;对照市级部门的“三定”规定,逐字逐句比对,同时结合本县实际,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商,逐条梳理职责,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高标准、严要求形成部门“三定”规定。(甘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