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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委编办“四个突出”“四个当好”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来源:泾川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3-02-28 】 【选择字号: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管理条例》,进一步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服务水平,泾川县委编办“四个突出”“四个当好”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一是突出法制观念,当好机构编制“守护人”。坚持把法制建设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基础,贯彻“编制就是法”的要求,立足编办职责定位,不断健全法规制度体系。结合开展的“三抓三促”行动,对“一条例两办法一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细致的学习贯彻,把“法制意识”贯穿到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置、用编进人审批等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二是突出归口管理,当好机构编制“执行人”。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规定,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断规范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及进人程序,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等事项,全部提交编委会议审定,对于超出管理权限的,上报市委编委审批,始终在管住机构编制资源上坚持原则、把住关口、严控总量,确保机构编制事宜既符合政策要求,又满足工作需要。

    三是突出问题整改,当好机构编制“管理人”。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机构编制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发现的机构编制违法违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症结,制定整改措施,压茬推进整改。采取动态调剂、人员分流、定岗定员等措施,累计消化结构性超编人员122名;坚持总量控制,对照供销、粮食系统专项整治反馈问题,成立泾川县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对机构改革遗留的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坚决予以消化,最大限度统筹盘活编制资源。

    四是突出巡察检查,当好机构编制“监督人”。严格对照部门“三定”规定要求,全面分析研判新组建部门、整合部门机构设置,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全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纳入县委巡察、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范畴,建立覆盖巡察、审计工作全链条的“事前共商、事中协作、事后运用”工作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监管工作提档升级。(撰稿: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