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泾川县委编办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中共泾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统一管理县乡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县直部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
(三)审核、审批乡镇机关及县直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和调整,协调县乡机关之间、县直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负责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管理工作。审核乡镇及县直各部门领导职数限额;审核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
(五)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审批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
(六)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编制的审批,推行编制实名管理制度,管理调整编外人员。
(七)负责审核县乡机关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统发,协调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吃空饷”问题,清理清查财政拨款单位长期未上班人员。
(八)负责审核全县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
(九)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十)监督检查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纪律的处罚。
(十一)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研和方案拟订;承担县政府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责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套协调约束机制,运用机构编制与行政经费预算挂钩等管理办法,控制机构编制膨胀,精简机构和人员。
(十三)负责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县编委和上级编制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中共泾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设综合股、业务股2个内设机构,下设电子政务中心1个机构,编制15名,实有人员13人。
三、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中共泾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收入139.0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71万元,减少7.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52万元,上年结转7.56万元。
预算支出139.0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71万元, 减少7.77%。
(一)基本支出:2020年县委编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52万元,比2019年减少12.68%。
(二)项目支出:2020年县委编办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
(三)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行政运行131.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6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预算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6.6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一)编制范围
中共泾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包括本级及二级单位,共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4.87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较2019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9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9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9年无变化。
5.培训费0万元,较2019年无变化。
6.会议费0万元,较2019年无变化。
7.机关运行费14.87万元,较2019年减少17.27万元,减少53.7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0年中共泾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计划征收非税收入0万元,涉及0个非税收入项目;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中共泾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11个项目,其中:采购货物预算5.3万元、采购服务预算14.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6.79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1.46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价值 5.329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数据来源于资产管理系统);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县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0个,涉及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0%。选择0 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确定中期绩效评价试点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相关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