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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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81号)、《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5〕67号)和《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泾政办发〔2015〕87号)精神,县审改办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审核,汇总编制了《泾川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附件:泾川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