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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公告第一期

【来源:泾川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4-09-04 】 【选择字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细则》第58条规定,泾川县飞云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2620821MB0Q44701R);泾川县党原镇李家小学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2620821MB0P26369E);泾川县抗旱防汛服务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2622722091174320K)已经废止,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