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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部门职责体系的几点思考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8-07 】 【选择字号: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部门职责体系”。这是对我国历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践的科学总结,同时也为推进新一轮改革明确了关键环节。部门职责体系是部门职责内容、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的总和。健全部门职责体系是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性任务。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科学确立构建部门职责体系的目标原则健全部门职责体系需要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统筹推进,切实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总的要求是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是着眼推进职能转变。构建部门职责体系必须始终着眼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通过科学定位部门职能内涵、合理划分职责范围、逐层明确履职重点,切实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从源头上把政府职能转变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二是着眼实现权责统一。构建部门职责体系必须着眼部门有效履行职责,坚持在合理界定部门职责的同时,具体明确部门责任,通过科学划分权限和责任,为部门职责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

  三是着眼提高效率。构建部门职责体系,必须以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能为目标,通过对职能的整合优化、理顺关系,解决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协调困难等问题,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职能运行机制。

  二、准确把握部门的职责定位

  准确界定部门职责范围是健全部门职责体系的前提和基础。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改革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同时强调要“推动政府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可见,推进“四个分开”是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社会职责范围的方法途径,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部门的共同职责。在此基础上,围绕政府职能“三个转变”逐步健全部门职责体系。

  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主要是指政府部门要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包括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等。这就要求在政府部门职责安排上,必须始终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更多地通过经济、政策、法律等手段履行职能,切实把职责重点放在研究制定区域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上,放在加强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上,放在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上,以此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围绕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社会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府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职责,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要是通过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划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政府部门的职责安排应集中围绕收入分配、利益调节、公民权益保障、执法司法等方面展开,着力强化政策制定、收入调整分配、执法监管、扶持弱势群体等职责。

  三、切实理顺部门的职责关系

  部门职责体系是构成政府各层级、各系统的部门职能和责任的有机整体。只有内外之间、上下之间、左右之间,各级、各类部门的职责相互衔接、关系顺畅,才能相辅相成、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发挥部门整体职责作用。因此,构建部门职责体系,必须全面统筹部门外部职责联系与内部职责分担,划清边界、理顺关系、健全机制,保证部门职责运行顺畅高效。

  形成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协调的部门间职责关系。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承担,把需要政府承担的各项职能,逐一细化分解为具体部门职责。尤其对于一些需要由多个部门承担的事项,要明确承担部门的主次关系,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确保部门间的职责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形成既责权一致、又便于管理的层级间职责关系。根据各层级政府部门的职责重点,合理划分市、区(县)、(街)乡三级职责和权限,消除“职责同构”;坚持以责定权,保证各级部门责、权统一,切实增强各级部门尤其是基层部门履职的积极性。处理好其它方面的职责关系。垂直部门与同级政府部门、产业功能区与行政区之间的权责关系,均应纳入部门职责体系进行考虑梳理,具体划定各方职责权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协调配合机制,保证各方面职责履行的顺畅与协调。

  四、正确选择构建部门职责体系的路径

  近年来,北京市着眼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完善管理机制,总结探索了职能结构化管理模式。职能结构化管理,就是从职能结构化分析入手,全方位审视各层级、各系统、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职责关系,以职能为核心,将机构、编制、体制、流程、制度等进行有机整合,科学合理地界定职责权限,优化政府组织机构,高效配置机构编制资源。

  从这个意义上讲,职能结构化管理模式与健全部门职责体系的目标思路、内涵要素、功能作用基本一致,都是围绕部门职责优化配置展开,从职责分析入手,科学确定职责范围,合理划分职责边界,全面理清职责关系,形成职责运行的有机整体。为此,可考虑把推进职能结构化管理作为健全部门职责体系的一个“抓手”。(作者系北京市编办主任)